关于2026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、学院:
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 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现将 2026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(一)中秋节:2026年9月25日(周五)至9月27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放假期间停发班车。9月28日(周一)正常上班上课。
(二)国庆节:2026年10月1日(周四)至10月7日(周三)放假调休,共7天。放假期间停发班车。10月8日(周四)正常上班上课。
(三)9月20日(周日)、10月10日(周六)上班,分别上第六周周二、周三的课程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节日期间,学校实行三级值班制度,各值班系统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要求,履行好值班岗位职责,确保任务明确、责任到人、管理到位。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,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各类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、妥善处理。请各学院、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保卫处、信息管理中心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、后勤综合服务中心、图书馆等单位于9月21日17:00前将《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中秋节、国庆节值班安排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、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管委会,两校区管委会统一向总值班室报备。
(二)各部门、各学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自治区党委、学校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,压紧压实各级维稳责任,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,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(含各类实习实践学生和指导教师),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。放假前对本部门各个安全防范部位、治安隐患和盲点进行全面自查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,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。两校区要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安全工作大检查,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三)教职工节日期间如需外出,要履行请假手续,注意交通、人身、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。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理。学工部门、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节日期间的各项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四)党员、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恪守纪律规矩底线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,持续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,营造崇廉尚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
2026年9月18日